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以下簡稱新產品計劃)是一項推動企業自主創新、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計劃,是國家科技計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新產品計劃按照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的要求,旨在激勵企業通過自主創新,不斷開發新產品,提升產品技術水平,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從而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增強國家自主創新能力�
新產品是指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的全新型產品,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材質、工藝等任一方面比老產品有重大改進、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的改進型產品�
新產品計劃由科學技術部、商務部、環境保護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共同組織實施。新產品計劃項目分為立項項目和重點項目。對列入新產品計劃的項目,科技部與有關部門將聯合頒發《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一、立項原則和支持范圍
按照“十二五”國家科技發展總體規劃和國家科技計劃的整體部署要求,2011年新產品計劃繼續采取國家政策引導,加大對自主創新產品的扶持。重點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采用國內外先進標準以及產業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國內國際自主知名品牌、顯著增強企業競爭力的新產品�
(一)立項原�
1.項目立項基本原則
�1)在國內首次(或首批)開發成功,并開始有市場銷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
�2)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節能環保要求和其他相關產業政策�
�3)技術水平和產品性能高,具備國內領先水平�
�4)知識產權清晰,無爭議�
2.重點項目優選原則
�1)符合新產品計劃項目立項基本原則�
�2)屬于新產品計劃優先支持范圍,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3)技術水平高、附加值大、市場競爭力強的新產品;
�4)地方政府予以配套政策重點支持的新產品�
(二)支持領�
支持領域包括:電子與信息、生物技術與新醫藥、新型材料、光機電一體化、新能源與高效節能、環境與資源利用、航空航天、現代交通、地球空間及海洋工程、核技術應用。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重點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要求,在以上十個領域中以重大技術突破、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對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顯著促進和帶動效應的領域�
詳細內容見《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支持領域�2011)》(附件1)�
(三)優先支持范�
1.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新產品;
2.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特別是國家863、科技支撐等科技計劃成果轉化的新產品;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新產品�
3.利用信息技術和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技術升級的新產品;有利于區域優勢產業和特色產業集聚發展的新產品�
4.鋼鐵、有色金屬、煤炭、電力、石油化工、汽車、建材等行業開發的節能減排和低碳環保的新產品�
5.環境保護、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產安全、城鎮化與城市發展,特別是重大自然災害預測、應急和防治,災后修復和重建等民生領域的新產品;
6.結合西部欠發達地區產業發展特點和資源優勢,有利于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新產品�
(四)不支持范圍
1.食品、保健品、飲料、煙、酒類產品;
2.化妝品、日用化工、一般紡織品、服裝、家具、家電等日用產品�
3.用進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組裝的產品�
4.單純為軍工配套的產品�
5.傳統手工藝品�
6.單純改變花色、外觀與包裝的產品�
7.動、植物品種資源;
8.高能耗、污染環境的產品�
二、申報要�
(一)申報單�
凡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單位均可申報�
(二)申報渠�
1.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等省、市地方注冊的企業,按地方科技廳(委、局)(以下簡稱地方)要求的相關程序向地方申報�
實施新產品計劃申報備案管理的地方為:北京、上海、天津、武漀廣東、湖南、湖北、西安、山東、浙江、安徽、黑龍江、吉林、河北、寧泀江�16個省市科技廳(委、局)�
2.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直屬企業可向各部門科技司(局)(以下簡稱部門)申報或向企業注冊所在地地方申報�
(三)申報材�
1. 項目申報表;
2. 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
3. 附件材料(復印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加蓋企業公章);
�2)經審計的企業上年度財務報表(每頁加蓋審計單位印章或蓋騎縫章);
�3)可說明知識產權歸屬和授權使用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證、技術轉讓或合作協議。企業與技術持有單位合作的項目簽訂技術合作協議時,技術持有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質的單位�
�4)涉及廢水、廢氣、廢物排放的項目,需提交環保達標證明�
�5)特殊行業許可證。對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新產品,需提供主管機構出具的批準證明。如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醫藥GMP認證、新藥證書;農藥生產許可證;通信產品入網證;公共安全產品、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凡屬國家強制認證產品需提交�3C認證等�
�6)質量技術監督機構備案的產品的企業標準,或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認可證明;或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標準名稱及標準號�
�7)權威機構檢測(驗)報告�
�8)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最�2年內的查新報告等技術證明(說明)文件;
�9)用戶意見報告(不少于兩份)�
�10)其他證明材料:如列入國家、地方科技計劃的相關證明材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省部級以上的獲獎證書、創新型企業證書、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證書、企業技術中心證書、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認定證書等;品牌證書、商標證書;ISO質量體系認證證書;銀行信用等級證明;產品出口合同;產品圖片等相關材料�
(四)申報流�
1.申報單位申報流程
�1)注冊:登陸科技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進行注冊,并認真閱讀網站說明�
�2)錄入:在線填寫《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表》(附件2)和《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確認無誤后在線提交至地方、部門�
�3)報送材料:用A4紙打印在線填寫的《項目申報表》、《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內容必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不予受理。按順序項目申報清單(附�3)所列順序裝訂書面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一式六份報送地方、部門�
2.地方、部門工作流程
�1)受理審查:地方、部門以下發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對申報單位的電子數據申報予以受理確認,并審查電子數據與書面申報材料的一致性�
�2)項目評估(評審):對項目完成評估(評審)后,在線填寫《項目總體評價意見表》、《項目報送匯總表》(附件4),并打印表格�
�3)報送推薦材料:對推薦項目電子數據和書面申報材料確認無誤后,網上提交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并將書面申報材料、《項目報送匯總表》一式二份寄至指定地點。其中書面申報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申報材料封頁、項目總體評價意見表、項目申報材料清單、項目申報表、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附件材料�
(五)注意事�
1.申報單位應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不予受理�
2.申報單位及產品不得重復申報�
�1)申報單位當年度只允許申報一個新產品計劃項目�
�2)同一項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稱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科技部同一年度的科技計劃,如重復申報,各計劃將均不受理;
�3)已列入新產品計劃的同一產品及型號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若申報項目名稱相同,而型號不同,則必須提供該型號所采用的新的授權專利及其說明書摘要,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等內容,以證明其比原列入計劃項目的產品有重大的改進和創新,方可申報�
3.凡報送科技部的項目,必須經地方、部門委托評估機構評估或組織評審。在項目申報表規定的欄目中簽署地方、部門審查意見并加蓋公章,否則不予受理�
4.地方、部門負責填寫申報材料封頁(附�5)并加蓋公章,其中推薦編號、單位所在地區代碼、產品類別代碼根據《項目推薦編號說明和申報渠道代碼表》(附件6)填寫�
5.推薦編號的后三位流水號須按《項目報送匯總表》中從優到劣的報送排序與進行編號,并與電子數據錄入的順序完全一致�
三、材料寄送及聯系方式
1.寄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468房間,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管理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45
2.申報咨詢電話�
新產品計劃管理辦公室�010-68511559 68510951
3.軟件咨詢�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6659000(中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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