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富聯科技(武漢)有限公司因編造虛假計稅依據,違反稅收征收管理法等,被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擬罰�2萬元�處罰事由顯示,當事人將部分非直接從事研發人員費用列入研發人員人工費用,進行加計扣除。其中,2021年度涉及8人費�88萬余元,2022年度涉及15人費�105萬余元。根據規定,當事人企業所得稅超范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應調增為應納稅所得額�
股權全景穿透圖顯示,富聯科技(武漢)有限公司由富聯精密電子(鄭州)有限公司全資持股,后者為工業富聯全資子公司�
今年10月,稅務部門依法對富士康集團在廣東、江蘇等地的重點企業進行稅務稽查,自然資源部門對富士康在河南、湖北等地的重點企業用地情況進行現場調查�
對此,富士康母公司鴻海集團于10�22日下午緊急發布重大消息聲明表示,“合法合規為鴻海在全球各地的基本原則。集團會積極配合相關單位的作業辦理。我們在世界各地開展業務的地方遵守法律是鴻海科技集團(富士康)的基本原則。我們將積極配合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和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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